天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协商和处理,逾期协商技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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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资讯 2024-10-26

天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是一种不良信用行为,本文探讨了逾期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介绍了对天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的解决。

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7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在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