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逾期如何处理及是否可协商还款
行政诉讼逾期应该如何处理?了解行政诉讼逾期解决方案,了解行政诉讼逾期处理策略,避免逾期后果。专业解答逾期一天、五个月、一天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包括逾期利率、逾期收费等问题。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被告不举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他合法证据作出判决。
如果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证据。
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且被告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则法院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