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后找谁处理,被起诉可以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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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是仅仅因为开庭的问题,被法院带走,那么就是强制当事人参加庭审。
但是,如果当事人具有如下情况,法院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主观:
欠款不还:
1、法院不执行超过六个月,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2、欠钱不还,既然又由法院判决认定为经济纠纷,就不能再向司法机关报案说是诈骗了。
法律规定: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 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客观: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