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享贷和信用卡一起起诉吗,没还会坐牢吗?
好享贷和信用卡一起起诉吗,逾期利息会有多少?逾期后银行会采取哪些措施?了解应对策略,解决问题吧!
“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不还”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即主观上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超越或者超限透支”且“经两次催收不还”的行为。
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如果持卡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经催收不归还,则不是恶意透支而是善意透支。
如果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经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已经归还,则因为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而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
所以,行为人将透支款项用于合法经营,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归还透支款项的,不能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犯罪。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