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方未收到律师函,可以延期吗?
被起诉方未收到律师函怎么办?如何解决被起诉方未收到律师函的债务问题?本文提供解决被起诉方未收到律师函问题的和建议。了解被起诉方未收到律师函会面临哪些风险和后果,以及如何规避利息和法律纠纷。
收到律师函不一定是被起诉了。
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当事人彼此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律师函是对方在起诉前的协商行为,如果不履行律师函的话,对方会起诉到法院。
律师函就是对诉争事项的一种法律判断,这种判断是基于对方所聘请律师做出的一种判决,没有经过法官的庭审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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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问题分析结论:
不是的。
收到律师函并不绝对导致被起诉,是否被起诉应该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之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